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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所稅官方談判版大戶降稅、散戶免徵

證所稅官方談判版出爐,8,500點設算課稅門檻取消,散戶免徵證所稅;10億元以上交易大戶改採輕稅簡政原則,總稅負由現行成交金額的2.25%,大降至最高不超過0.1%水準,並採發單課稅,免去查稅疑慮。立法院證所稅檢討小組今(15)日傍晚6時,召開第一次討論會議,財政部將端出融合立法委員、證券商與投資人等建議的證所稅談判版本。若能獲得共識,股市約900萬投資戶中,散戶可完全免稅,僅有「交易或獲利大戶」才需繳納證所稅。課稅人數約1萬人,與現制相當,但應納稅負大幅下降,有利資金回籠。據了解,財政部長張盛和昨天拜會國民黨團證所稅檢討小組召集人費鴻泰、國民黨書記長賴士葆等人尋求支持。財政部提出的談判版本,完全鎖定市場批評最烈的兩大問題,其中,8,500點設算扣繳的課稅起徵門檻,財政部決定取消,亦不另對散戶投資人課徵證所稅。其次是核實課稅,財政部要求保留,但同意調整「10億元大戶」的推計純益率,並朝降稅研議。據瞭解,新版證所稅大戶設算制的扣繳率訂為20%,雖高於分離課稅率15%,但推計純益率將大幅下降,以「成交金額」做為課徵稅基換算,大戶應納證所稅總稅負,將從現行2.25%大幅下降,規劃以不超過0.1%為原則。以全年售股10億元的大戶為例,現制規劃2015年時原應強制核實申報證所稅,凡未申報或無成本證明者,一律採取「推計所得」課稅,推計方式是以售股金額乘上15%推計純益率再乘上15%的所得稅率。假設全年售股金額是10億元者,應納證所稅即是2,250萬元(10億元x15%x15%)。按照財政部的新版本,10億大戶不再強制核實課稅,改納入設算申報制,維持推計所得的計稅方式,總稅負則不超過0.1%。同樣全年賣出10億元股票的投資人,所需繳納的證所稅最高只有100萬元。至於現行強制核實課稅的其他四類股票(或族群),包括出售IPO10張、興櫃股票達100張、未上市(櫃)股票,以及非居住者,仍維持強制核實申報制不變。財政部並堅持,新版雖因保留核實課制而有「證所稅」的精神,因稅負已趨於合理,證交稅應維持千分之3,不應配套調降。

資料來源:券商  圖片來源:Google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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