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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周天下雜誌有篇文章:

低薪病因:老闆有錢但沒分給你

(其實病因很多,只是它用最聳動的一項字眼)

就以我這些年的工作轉換及所見所聞經驗來看,

起薪確實頗重要,但接下來的調薪及升遷制度也關係著

是否能留住人才及年輕人是否繼續待著的重要因素~~

像我現在的公司(算金融業)雖有起薪四萬出頭的較高職級,

但依公司制度每年調薪只有500多,升遷又因人多而受限,

不少碩士學歷的人做了幾年考上或甄選上其他金融同業

就走人了,就算當時已有五萬初的薪水,而跳槽的新職務

只有四萬初也要去,因為他們看到的是未來的展望!

留在原來公司的薪水龜速爬,新職務未來調薪速度及展望

都樂勝舊職務,所以當然還是決定跳槽呀@@

那這些沒競爭力的制度是誰訂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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