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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中以來一直延燒到2015年的重大交通新聞就屬"高鐵BOT破產案"了

一開始基於考試立場我只注意交通部官方的新聞稿及說帖,其闡明不讓高鐵破產的立場

理由及具體解套作法,單方面看起來的確振振有詞且言之有理~~~

自今年(2015年)1月7日此高鐵財改案被立法院否決而引發交通部長及高鐵董事長辭職結果

我才驚覺這件事似乎不是表面上及交通部官方片面所強調破產危機會讓全民買單的說法而已呀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自家藍營立委(全部都不支持財改案)抱怨交通部只有財務考量而無"政治考量"!

光只看到這一點就知交通部是活該有此下場QQ

事前未充分溝通尋求立委支持而只想用萬年選舉老梗威脅利誘式地"愚弄"民眾

就是強調:"恐嚇全民--高鐵破產全民買單3千多億"(威脅)及"高鐵降價"(利誘)來當政策催化劑,

這種國民黨一黨獨大王朝所行之有年的權威執政慣性,

套用在現今民意高漲言論自由...資訊傳播快速...在野黨選勝占了上風...的環境裡,

政策被藍綠委兩面雙巴的下場只能說是自取其辱吧.

況且,反對財改論者所提的看法及理由我認為也很有道理,交通部在無法有效反駁下難以爭取民意

0109輪播圖_高鐵破產  

****以下為學者施俊吉的評論內容:****(摘自蘋果日報,附聯結)

焦點評論:高鐵財改是設局弊案(施俊吉)2015年01月08日

《海角七号》有一句膾炙人口的台詞「山也BOT,海也BOT」,台灣不可勝數的BOT中,最蕩氣迴腸的是101與高鐵。其中,頂新染指101、脫產101 已經被定調為弊案,而交通部一手主導的高鐵財務改善方案,則是設局中的弊案。所幸老天垂憐,高鐵財改案昨天已被立院朝野兩黨漂亮擋下,甚而導致交通部長請辭。

高鐵於民國87年動工,特許期35年,預定在122年時交給國家。BOT的高鐵,在這段期間必須依約走完興建 (Build),營運(Operate)與移轉(Transfer)三個階段。
高鐵公司興建高鐵的報酬是營運期間的所有商業利益盡歸其所有,因此特許期愈長,高鐵公司賺愈多(或賠愈少)。所以,高鐵的特許權是國家的資產,延長特許期就是剝奪人民未來的利益。

若延期多賺8千億

高鐵自營運以來,財務一直有問題,經常需要政府協調銀行團和官方的基金予以紓困。最近,高鐵再度宣稱流動性不足,無力償還貸款(特別股收回)。所以,交通部 「指導」高鐵公司提出財改方案。方案的內容是:高鐵特許期延長40年,國家接收高鐵的時間從民國122年,延後到162年;其次,舊股東減資60%,並由新股東、部分舊股東和員工增資200億元,然後再公開釋股100億元。此項財改方案不忘附贈了一顆「糖果」當誘餌: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如果同意延長特許期, 高鐵就降價!
要不要接受高鐵降價的「小確幸」,要先問延長這40年的特許值多少錢。算法很簡單,只要算出這40年的現金盈餘,減掉資本支出後,答 案就出來了。而不久前,張兆順會計師曾經在立法院的公聽會上以交通部所提供的資料計算高鐵102年的現金盈餘是198億元。若以此金額乘上40年,總額將近八千億元,此雖只是推估值,卻足以一窺利潤之堂奧。

不應逃避接管責任

其次,同樣是交通部的數字,假設需要重建一條高鐵,不算土建工程(因為既有的土建可以使用100年),一條新高鐵,其軌道、車輛、電力、號誌、通訊與其他系統的興建成本,只需三千餘億元。現以40年的現金盈餘八千億元減掉資本支出三千餘億元,餘額接近五千億元。
交通部除了以高鐵降價利誘之外,更以財改方案過不了關,高鐵就會破產來要脅全民。一般人不清楚破產這一回事,以為高鐵破產就會變成廢鐵。交通部就利用這項心理,恫嚇立院,跟全民玩「Chicken Game」:誰比較膽小,誰怕破產,誰就輸了!一旦人民輸了,代價是八千億元。
破產怎麼辦?高鐵又該何 去何從?公平與正義的政策是:按照BOT的合約走。政府原本在高鐵35年的特許期滿後,即應接收高鐵,然後再OT出去。現在高鐵的財務難以為繼,政府此時如果按照合約接管高鐵,只是提前進行「接收高鐵,再OT出去」的法定程序而已。所以,交通部責無旁貸,應速備妥接管高鐵的SOP,確保高鐵營運不中斷,並 保證高鐵員工全部留任;不能因為怯於承擔,就以延長高鐵特許期為手段,來逃避接管高鐵的責任和義務。
高鐵的特許權是國家的資產,延長40年的特許期,價值八千億元。交通部將這龐大的利益輸送給現在有門路增資高鐵的特定對象,使得投資高鐵的報酬率高達5.9%,獲利時間長達58年(從現在到民國162年)。
這項財改方案,荒謬至極,提前處分下一代人的資產,把下一代人的利益一起剝奪,完全藐視跨世代公平分配原則。所以立法院否決此案,理所當然。

中央研究院人社中心研究員、金管會前主委


1229_CG12_高鐵資產負債狀況  

總之,這次高鐵財改案的失敗是財務及政治方面都溝通失敗(或者根本無所謂的"溝通")的案:

1.不尊重手握預算把關大權的立委諸公,只想以行政權恐嚇霸凌立法權,難怪引發立委反彈

2.逃避接管問題:一開始政策立場就以不接管或迴避為首要考量,令人質疑政府做事及專業能力

3.延長特許權龐大利益無法有效切割說明及承諾更具體安心措施以爭取反對人士信任及消毒

4.違反BOT精神:既然走到營運(Operate)階段,若廠商無法履行就照合約做就好,大費周章而

節外生枝本質上就是企圖毀約,更是瓜田李下引發圖利營運廠商及原始股東之批評!

(如果高鐵公司大到不能倒那不是國家被綁架了嗎?當初低價搶標(比對手少1000億)就要有所覺悟)

5.威脅利誘手段卑劣,如前所述:"恐嚇全民--高鐵破產全民買單3千多億"(威脅)及"高鐵降價"(利誘)

為達目的而走旁門左道不擇手段?

 

後記:

高鐵破產雖然沒有官方說的那麼恐怖,收歸國有後也可在OT出去,但這中間交通部的行政能力

及利益糾葛,我想也沒有想像中的樂觀!但無論如何,守住BOT的原則精神才是真正為全民著想!

***事件相關新聞:

冷眼集/五大股東 拍拍屁股下車?

會計師:全球最大BOT債務全民來扛

寸長寸險「高鐵利益屬全民」朝野各自表述


高鐵車照跑票價調降落空     作者:楊竣傑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518上午5:50

高鐵財改案昨闖關失敗,交通部決定不再介入台灣高鐵財務問題,只要高鐵破產,交通部將立即著手接管高鐵,民眾期待的票價降價落空,最快明年3月新的OT營運團隊接手後會再評估票價是否調降。

交通部昨晚發表聲明,高鐵公司主要股東需就財務問題自行負起解決責任,交通部更點名「主要股東」,未來無論面臨任何財務危機或破產,在政府接管完成前,都要維持高鐵正常營運。

4月確定高鐵違約

立委昨在立院質詢交通部長葉匡時,為何不提出特許期510年的「短期特許期延長」方案,或採用「英法隧道」的BOT模式,葉強硬表示,其他方案都不可行;財改確定未過關,葉表示,高鐵破產只有政府接管一途,「沒有新的方案。」

負責接管作業的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昨表示,依照合約,高鐵公司最快今年3月特別股訴訟三審定讞敗訴,會計師4月就會將特別股股本全數列入負債,代表高鐵違約;三審定讞當天,高鐵局即會發改善信給高鐵公司,要求80天內改善。

OT最快明年3月上路

高鐵局說,除非高鐵公司可以拿出533億元償還特別股股本與股息,否則必定破產,政府最快5月依《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第34條,廢止高鐵營運許可,強制接管,並開始尋覓新的OT經營團隊。高鐵局預計7月完成資產鑑價,最快明年1月完成資產移轉,OT公司最快明年3月就可以開始經營。

高鐵局表示,政府約1年期間,為了需維持原獲利,不能調降票價,否則會面臨股東訴訟,代表財改未過關,票價也無望調降;至於未來是否調降票價,將由OT公司接手後評估。

高鐵局已經展開接管準備,例如補強接管方案內容、籌組接管小組等。但目前《獎參條例》34條中只有一句話「交通部必要時可以強制接管」,接管法律定義定義不明,立法院要先通過獎參條例修法配套,避免接管時遭遇高鐵公司訴訟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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