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有夠亂》遠通再出包 交長:年底就解約專家︰現在提解約完全失算
〔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國道ETC出包不斷,交通部長葉匡時繼嗆遠 通「加倍奉還」,面對社會排山倒海壓力,昨更加碼「遠通到年底若再出包考慮中止合約」,高公局官員則潑部長冷水說:「合約不是誰說了算,政府也可能違約遭 求償。」遠通則低調說「會回應部長期待」,專家直言,去年利用率不足就該解約,交通部現提解約完全失算。
葉匡時上午在交通部出席觀光局活動,媒體問到遠通「加倍返還」機制只到年底,葉匡時回應:「加倍奉還不管加五倍、十倍也好,只是一種手段,希望ETC上路穩定,不要再有任何錯誤。」
葉匡時話鋒一轉,提到遠通若年底還發生問題,「我覺得是不可思議,我想這不只是處罰的問題,我們會考慮在合約機制上有沒有終止的可能性,我們都不排除」。
葉匡時也對遠通服務態度不滿,認為遠通「應注意社會形象」,不能太斤斤計較民眾的小利益,要有高格局。
高公局官員憂解約 恐被告違約
不過高公局官員卻潑了部長冷水,一名官員說,合約白紙黑字,並非誰想解約就能解約,ETC合約規定,解約分「合意中止」與「違約中止」,前者雙方談條件散夥,後者就可能對簿公堂。
高公局官員說,若非遠通出現重大缺失,且期限內無法改善,否則難以用違約中止,部長的發言是站在政策高度,「期許」遠通做好,實際上遠通也可能反告政府違約。
官員警告,立法院最近所提要遠通負擔非eTag用戶超商五元手續費、平信通知郵資,就是合約中沒有的要求,有可能被遠通倒打一耙,告政府違約。
逢甲運管系副教授李克聰說,去年遠通推OBU利用率低,政府應解約而未解約,轉換系統為eTag後讓遠通過關,就失去解約時機,時至今日只是空話,「當初應該把合約看清」。
李克聰說,國內BOT案如ETC、高鐵,政府普遍站在不利位置,應通案檢討,未來應加強解約退場機制,不能被動期待廠商做好,做不好就收回。
遠通︰會積極改善 以符合期待
遠通電收發言人周世惠說,所謂「到年底若再出包考慮中止合約」雖然不符合約內容(合約規定,遠通被認定嚴重缺失後,無法改善,才會被認定違約),但遠通會積極改善回應部長與社會期待。
遠通近5億罰款未繳 交長加倍奉還淪口號
新頭殼newtalk2014.01.09 翁嫆琄/台北報導
國道電子計程收費問題不斷,有鑑於遠通電 收出包連連,加上立委連番砲轟,交通部長葉匡時才喊出若再出包,會要遠通「加倍奉還」;高公局更強調,會與遠通溝通協商錯帳補償機制,若再不改善,考慮最 重每日開罰50萬元。不過,遠通自承攬ETC業務至今,已經被開罰近5億元,卻一塊錢都還未繳,讓不少網友笑稱,小便斗院長這時才應該「震怒」一下。
遠通電收的eTag系統剛上路,國道也全面改為計程收費,但卻不斷發生重複扣款、靈異漂移等狀況,交通部對此卻無實質作為;高公局也僅表示,對遠通確實「非常不滿意」,引發外界質疑交通部護航聲浪。
在消費者投訴、立委痛罵之下,葉匡時8日才說,會要遠通為錯帳加倍奉還,但又表示,不會暫停計程收費;高公局則說,會與遠通協調,否則將開罰。不過,遠通也反擊,與交通部的合約並無這項規定。而高公局也坦承,確實合約裡沒有對顧客加倍賠償的條文,只能「盡力要求與協調」。
遠通電收負責ETC以來風波不斷,去年5月因ETC無法到達使用率平均6成6的門檻,高公局原本擬在7月依約開罰2億2150萬元,但在協調後,高公局又決定不罰,遭立委痛批高公局「放水」。
依 與高公局所訂合約,ETC至去年7月底須達70%的年使用率,但遠通電收還是沒達到,高公局又在8月開出4億350萬元罰單,但遠通拒付,並向法院提出 「懲罰性違約金債權不存在」之訴。另外,由於遠通計程收費系統去年6月底才完成,不符合約要求,因此高公局也依約開罰7250萬元,但在協調委員會內,仍 是裁處展延,因此,直至今日,遠通仍然未繳交任何罰款。
經記者詢問,高公局表示,4億餘元的罰款仍在訴訟中,還沒有結果;7千多萬元的部分,高公局也已提訴訟,會持續爭取。不過,高公局面對遠通的「柔軟姿態」,已讓不少立委狠批交通部根本是在護航。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指出,遠通認為合約沒有標明需加倍補償,但合約裡也寫明,OBU的用戶可以繼續使用,不需轉換成eTag,顯示遠通根本沒照合約走。她表示,若再繼續下去,交通部長應該要下台。
民進黨立委蔡其昌也說,遠通被罰可以拖,但消費者若遲繳計程收費的帳單,就要被另外收取50元處理費,甚至開罰300元,待遇也差太多。
針對外界批評,遠通辯稱國道計程收費的設備皆由遠通獨資,民眾卻無法給遠通合理的容錯率,標準實在太高。網友則質疑,許多門柱根本是高公局的舊設備,並非遠通建設而成;有網友更諷刺,行政院長江宜樺這時才應該適時地出面「震怒」,比起對小便斗震怒效果會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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