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 – 2012年1月5日 下午5:06記者洪聖壹/台北報導

台北政府官員5日上午指出燦坤網路商城出現個資外洩,燦坤以聲明稿回應,指公司針對資訊系統有安全防護,消費者每次進行購物後都會發出提示簡訊,至於會有個資

外洩的相關問題,目前已協同警方進入查證當中。

北市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指出,近日消保官接獲民眾申訴,反映於燦坤購物網站刷卡消費後,便接獲自稱燦坤客服人員電話,表示因作業疏失誤設為分期付款,要求至ATM操作解除,該客服人員還知悉所有購物細節,有1人遭詐騙新台幣10餘萬元,另有5人沒有上當。

對此,燦坤發佈聲明澄清,大制上針對個資系統與安全宣導方式兩個方向來說明:

一、個資安全系統:歷年來燦坤即投入龐大資金採購並安裝防駭客設備,新增 Ctrix 大型WAF防護、DB 資料庫機敏資料加密、Oracle FGA and Audit Trail Logon Trigger(含程式白名單及IP與帳號的檢核紀錄及阻斷機制)等程式與功能,強化資訊安全管理;在接獲消費者遭詐騙之通知後,除了教導消費者防詐騙方法外,也同時協助遭詐騙消費者向警政單位報案等後續相關處理。

二、消費者個資防護安全宣導:一般而言燦坤會透過手機簡訊、電話語音、購物發票、集團公司網站之跳出畫面程式、報紙稿與廣告文宣等管道,來提醒消費者及會員「本公司不會以電話要求提供信用卡資料或要求至ATM轉帳等動作,若有疑惑或問題,請撥打至本公司客服專線或反詐騙專線165」的申明,且消費者於網路商城購物後,燦坤會傳提醒簡訊,「燦坤網路商城提醒您,本公司不會以電話要求提供信用卡資料,或要求至ATM操作,有疑問請洽門市或撥 0800095885客服電話及反詐騙專線165以避免再有消費者受害。」這兩種方式來提醒消費者防堵詐騙。

但實際上,在聲明稿當中,燦坤並未明確回應市府官員所指出的詐騙案件原由,僅表示目前已進行報案處理,並全力配合警政單位調查與偵辦,未來將盡速揪出不法詐騙集團,維護消費者權益。


~~我也曾接過詐騙電話(經由金石堂網路書店買書),文中的"購物後都會發出提示簡訊"和個資外洩根本是兩碼子事....燦坤的回應真是令人@#@!???,個人感覺商家都以為其購物網站有作防駭措施及宣導顧客防詐騙就算盡到責任了,但是像新聞中的有6人以上燦坤顧客都接到詐騙電話還要辯稱自己沒問題嗎?還要推責說是顧客端的E-MAIL或其電腦被駭客擷取個資?這種情形反倒是商家資料庫個資被盜取或是不肖員工出賣個資或是中間配合廠商(接觸到個資者)洩漏出去佔較大可能性....
依照個資法條來看,一旦對簿公堂,企業需負有舉證自己清白無過失的責任,較為不利(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以前補習班老師教的)~~


新法個資外洩 法務部:獲賠償機會大

台灣醒報記者李皇萱台北報導】網路世代,民眾愈來愈習慣上網購物,但個人資料外洩疑慮也不斷隨之增加。日前就傳出民眾上3C網站購物,卻接到詐騙電話,因而質疑賣場個資外洩。過去民眾對業者個資外洩的質疑,難以提出證明。但法務部法律事務司表示,新版個資法上路後,民眾即便不易證明實際損害額,但業者必須證明自己沒有過失,否則即可能判賠,且金額是舊法的10倍,相對而言較能保障民眾權益。

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日前在記者會上表示,有6位在燦坤購物的民眾提出申訴,其中1位因被詐騙而受害。由於共同點都是在購物後接到詐騙電話,且對方熟知所有購物細節,包括何時刷卡、產品品項、刷卡金額、信用卡銀行及完整卡號等,因此民眾疑個人資料是從賣場流出。

對此,消保官柯美琴表示,民眾若懷疑網購賣場洩漏個資,必須舉證說明,畢竟一個人可能在很多地方都留有個人資料,但單獨的個案卻難以達成此項要求。柯美琴說,比較好的方式是警方破獲詐騙集團,確切得知個資來源來自何處。如此一來,民眾仍是屈居弱勢,仍難以受個資法保護。

現行法單一事件最高額度僅罰2000萬元。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受訪時表示,未來新版個資法規定,除非業者能夠證明已盡到應盡的責任,即便不易證明實際 損害額,經法官裁量仍可判賠,每筆資料賠償當事人金額為500元到2萬元不等,單一事故合計最高賠償金額可達2億元,是舊法最高賠償金額的10倍。

「個人資料保護法」(簡稱「個資法」)自99年4月2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對於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訂出規範。個資法施行草案也於去年10月底出爐,不過目前新法尚未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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