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7項新制 元旦起上路
金管會昨(29)日宣布,明年元月上路的新措施共計7項,包括住宅地震險保額從元旦起從120萬元提高到150萬元,臨時住宿費從18萬元提高到20萬元;國內首次成立的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也將在1月2日掛牌,將提供金融消費者訴訟以外的爭議解決途徑。
此外,明年元旦起,外國企業申請來台第一上市及登錄興櫃股票,每股面額不再限10元,讓外國企業可以國外營運主體直接來台掛牌。
第四項新制是上市櫃公司財報明年元旦起,由原先年度終了後4個月公告申報,改為提早一個月,在每年3月底即須公告並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的年度財務報告。
第五項是2013年國內上市櫃及興櫃公司正式接軌IFRSs,明年元旦開帳,即必須編制符合IFRSs及現行會計制度的兩套報表,須在100年的年度財報揭露採用IFRSs計畫的重要內容及執行情形、目前會計政策、未來依IFRSs會計原則可能產生的重大差異,101年的季報、半年報及年報中也要揭露,並須揭露依IFRS 1選擇的會計政策。
第六項新制是明年元旦起,由於年報已提早到3月底公告,上市櫃及興櫃公司多出一個月時間可舉行股東會,明年起每天召開股東常會的公司家數不能超過120家。
第七項是股票已在交易所上市或在券商營業處買賣的公司,股東會必須在會計年度終了6個月內召開,不得延期;若董監任期屆滿,董事會卻未依規定召開股東常會改選董監,金管會得命令限期召開;若仍不召開,限期屆滿,董監將當然解任。
其餘如壽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預計明年首季上路,但仍在討論相關制度細節;另外明年2月20日會實施尾盤資訊揭露,收盤前5分鐘揭露最佳1檔買賣參考價,收盤前最後1分鐘實施「瞬間價格穩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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