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包庇電玩 女檢察官聲押 自由時報 – 2012年11月13日 上午4:22

拿紅包受招待出國 收賄逾千萬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侯柏青、項程鎮、黃維助/台北報導〕電玩業者施永華去年八月登報,指控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自八十九年至九十二年間,在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任內,包庇他經營電玩,共有十九案,前後四度不起訴;特偵組循線又查出,陳玉珍逢年過節向施索討二萬到六萬元不等紅包,業者為討好她,還多次招待出國遊玩、吃高檔頂上魚翅、送車輪牌鮑魚罐頭等,估計收賄逾千萬元,檢方昨晚訊後認為涉及重罪、有逃亡及勾串之虞,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掩護七年 疑有其他檢察官涉入

檢方還查出,陳玉珍九年前升上高檢署擔任檢察官後,利用監督一審地檢署的職權掩護業者,犯案時間長達七年。另地方盛傳陳玉珍和不少檢警調高層人士關係密切,曾有情治人員為了巴結她,常邀她聚會飲宴及餽贈她純金小豬。

雖然陳玉珍矢口否認,但由於她待在板檢的時間很久,和地方關係盤根錯節,特偵組懷疑弊案不只一起,研判有其他檢察官一起上下其手收錢賣案,目前至少還鎖定一名轉任律師的前司法官和另一名高檢署檢察官涉案。

十路搜索陳住處、高檢署辦公室

特偵組是繼前年七月執行正己專案搜索高院辦公室後,再度鎖定自家人開鍘,在本月三日秘密指揮檢察事務官,兵分十路搜索陳玉珍住處及辦公室、一名中間人和某律師住所,由於陳玉珍的辦公地點在高檢署內,為避免驚動檢察體系,特偵組還刻意選在清晨上班前,同步告知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後展開搜索行動。

特偵組掌握,陳玉珍收賄行徑大膽,不但把關說案件拖延不結,和業者私下碰面時還會指點如何應付檢警偵辦的撇步,業者投桃報李,爽快問:「要不要去吃冬粉?」做為「吃魚翅」代號,陳玉珍吃完後,竟還外帶兩份給朋友吃,而且大啖次數多到數不清,施永華吃成老主顧,不僅長期簽帳,且餐廳為他打九折。

指點應付檢警 魚翅鮑魚吃上癮

陳玉珍還愛吃高檔鮑魚,施永華專程到台北市迪化街「新亦勝」商號購買,陳玉珍當時身材也爆肥一圈,直到升上高檢署後隔了一陣子才減肥成功,而且陳玉珍曾透過施永華聯繫台鑫租車陳姓經理安排家人到澎湖出遊。

業者登報控十九案 四度不起訴

施永華去年八月開始到今年三月五日為止,三度砸錢在報上買半版廣告,緊咬陳玉珍索賄不法,陳玉珍則以提出告訴反制,不過特偵組經一年多蒐證,認定罪證明確。

陳玉珍的高檢署同事昨晚得知她被聲押,表示陳玉珍和同僚相處不錯,十分意外;但也有人說,早耳聞她和業者關係密切,未料真的出事。陳玉珍友人說,陳玉珍事母至孝,假日常帶母親出遊,有一回母親體力欠佳,留在渡假山莊休息,等陳玉珍逛完景點回來,見到母親和施永華的媽媽閒聊而結識,但未曾聽聞陳玉珍與施永華有交集。

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昨晚表示,檢察總長黃世銘昨傍晚通知他要聲押陳玉珍;至於當初施永華登報後,高檢署曾通知施出面協助釐清案情,但施未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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