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陳乃綾】2012.02.10 03:52 am

美國歐巴馬政府2010年公布震驚全球的美國海外帳戶稅收遵循法(FATCA),未來美國國稅局將跳過各國主管機關,直接要求全球金融機構簽署「外國金融機構協定(FFI Agreement)」,要求機構申報客戶是否具美國籍身分,並揭露美籍人士的帳號、美國稅籍號碼、收入與支出等交易資訊。

俗稱「肥咖條款」的FATCA將於201311生效,若金融機構決定不遵從FATCA,自201411起,該海外金融機構來自美國的投資收入將面臨30%的懲罰性扣繳。

由於FATCA內容將與許多國家的國內法有嚴重衝突,如我國即將實施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使得金融機構在遵循FATCA和遵守國內法令間左右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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