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捷營運運量偏低,元智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助理教授任恆毅表示,現在機捷還未通到桃園中壢,路網若連起來,應該會有更多民眾願意搭車。但跟台鐵自強號台北到桃園票價66元比起來,機捷票價要160元,真的比較貴,對通勤族吸引力低,建議要再調整價格。
他指出,1997年淡水捷運剛營運時,淡水站到中山站票價要80元,民眾反彈,運量沒有起色,降價後,才開始有人願意搭,民眾對票價敏感,通勤的費用,最好只占支配所得的5%以下,以大台北來說,平均為1800元,不然會降低使用者意願。
開南大學觀光與餐飲旅館學系副教授李汾陽表示,機場捷運把從桃園入境的旅客往台北送,桃園只是過路點,人潮不會停留在桃園,桃園市內的捷運站,載客量相對低。
luopik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4)

(自自冉冉,歡喜新春。吵吵鬧鬧,自我解體。)
日本媒體人擔憂:台灣這個國家終將自我解體
luopik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42)
自2014年中以來一直延燒到2015年的重大交通新聞就屬"高鐵BOT破產案"了
一開始基於考試立場我只注意交通部官方的新聞稿及說帖,其闡明不讓高鐵破產的立場
理由及具體解套作法,單方面看起來的確振振有詞且言之有理~~~
luopik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75)
我完全不瞭解化工輸送管的SOP細節,但我看了這幾年食安/汙染/公安意外
的諸多廠商對事件甫發的應對倒是有其一套標準SOP呀~~~那就是:
先極力否認,找出對自己有力的著力點辯護甚至指責相關同業,萬一最後
luopik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03)
22K蝴蝶效應 別再比爛 黃蔭基:快提高薪資
中國時報【沈婉玉╱台北報導】
財政部所屬台銀、土銀、台灣菸酒公司等國營事業工會理事長,預計下周一(14日)上午向財政部長張盛和陳情,表達獲利達標但年終績效獎金卻遭砍的不滿。永豐金控首席經學家黃蔭基指出,近期「22K」風波,引起一連串「蝴蝶效應」,主政者應從提高薪資、給年輕人希望著手,將台灣社會拉出「比爛」的泥淖。
luopik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02)
稅改專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苦了小民
【經濟日報/成大教授柯格鐘撰文】2012/10/11
政府為彌補健保財務虧損,在去年中全民健保法修法後,擬於明年初正式施行,加收補充保費制。衛生署原規劃,針對個人如有超過投保金額4個月以上獎金、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等6類收入,單次給付達2,000元以上者,即由扣費單位直接就源扣繳,給付額2%為補充保費,單次給付金額若超過1,000萬元者,最高即以此數計算。
由於扣繳成本不小,引起銀行公會反彈,擔憂定存解單潮。目前方案傾向,扣繳利息之給付下限予以調高。其實,加徵補充保費不是只有扣費成本高的問題而已,主要還是涉及我國從一代邁向二代健保過程中,人民彼此間保費分擔及稅負公平性問題,在此說明。
首先,我國健保制度設計,屬公營單一保險機關制,由中央健保局完全承保及管理,具高度強制性,除法定事由外,包括締約與否、相對人選擇、締約方式與契約內容的自由,完全不存在。故而,我國健保費,雖名為保險費,實際上與商業保險有極大區別,反而具高度的稅捐特性,亦即公共性、強制性、無償性與政策性。國家對國民收健保費,依健保制度提供醫療照護服務,猶如國家對國民徵稅,提供一般不收費之道路橋樑等基礎公共設施,讓人民使用一般。從而,與其說健保費,不如說健保稅,將更貼切,性質上屬徵收時即已特定用途的目的稅。
姑不談上述健保費或稅的定位問題,在我國現行綜所稅制下,個人繳納健保費全數,可作為列舉扣除額,計算所得稅基時予以扣除,故向何人加收補充保費,會同時連動影響國人稅負分配的公平性。
依規劃,未來繳最多補充保費者,將是本薪低、須兼數份差以維生計的受薪階級。其次則是受薪,但有點錢存定存或買股票,卻不幸被套,只能獲利息與股利分配,不僅要繳綜所稅,將來還要繳補充保費。這當中,綜所邊際稅率高者,因健保費全額列舉扣除,高薪者每多繳100元,可收回稅40元,但低薪者多繳同樣保費,只能收回稅5元,若報稅時用標準扣除額,即毫無省稅效應。
最受益者,當屬在股市房市中大賺轉售價差,可充分維持高檔生活品質者,不僅免繳綜所稅,證所稅、土增稅、奢侈稅不一定課到,補充保費也沒份,甚至連一般健保費,還可用無固定僱主之最低保費方式加入。
總結來看,政府此次加收補充保費,專找低本薪或稍具資力之受薪階級開刀,無論用何理由,實在看不出這樣的保費分擔與稅負分配,會符合公平正義?這就是在台灣,所有薪資所得者最大的困境,保費與稅負分配不公,同時也是台灣社會財富分配急遽惡化的重要推手之一。(中華法務會計協會提供、誠品公益基金贊助、成大教授柯格鐘撰稿)
luopik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54)
【聯合報╱社論】2012.04.06 02:04 am
經濟部調漲汽柴油價格,漲幅分別是九五無鉛汽油每公升3.1元,柴油每公升3.2元,燃料油每公秉2440元。有些媒體記者在街上隨機訪問計程車司機與加油市民,大多數受訪者一如預期,都是對漲價充滿埋怨。不久之前,在立法院的總質詢中,若干民意代表也一再對行政院提出質詢,反映人民擔心漲價的心聲,希望中油台電等國營事業繼續吸收虧損。經濟部在立法院質詢接近尾聲之際才提出漲價之議,大概是為了減低民意衝擊不得不然的策略。
但是,如果政府政策就只能在這麼淺層的「民意期待」邏輯中思考,那麼所醞釀出來的政策,就必然欠缺論述基礎。台灣作為一個天然資源嚴重缺乏的國家,無論如何都沒有實施「全世界最低油電價」的條件。既無低油價客觀條件,卻偏偏要實施低油價,那就一定表示背後犧牲了若干社會成本。行政院若不能將這些社會成本陳述清楚,就始終是在「贊成漲價」與「反對漲價」的正反民粹勢力中拉鋸;思考既不能提升、政策也不夠理想。以下,就讓我們替經濟部做個功課,把低油價的社會成本逐一闡明。
首先,低油電價當然表示中油台電在虧損,這虧損得由國庫貼補。由於國庫貼補來自稅收,而稅收來自全體人民,因此整體而言,低油電價格表示用油用電較少的人,在補貼用油用電較多的人。這不但不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原則,更是直接悖離了資源分配的公義。因此,「不符公義」是低油價政策的第一重社會代價。
低油電價格政策的第二重代價,就是對馬總統節能減碳政策的反挫。經濟學上有若干學理或許卑之無甚高論,但「以價制量」卻是個鮮少受到挑戰的概念。在2008年馬總統就任之初,內閣提出具有節約機制的高電價方案,其結果則是省電風氣大行,在短期內即省下一座通霄電廠的發電量。可見,用電用油量一定是與油電價格反向相關的。如果行政院真如在野黨立委所建議的,持續採取低價政策,則台灣的節能減碳絕對難以推動、我們的產業碳足跡必然難以改善,而馬總統承諾的二氧化碳減量目標,也一定難以達成。
低油價低電價還有第三種成本,一般人不容易察覺,但綠能科技產業者卻一定是心有戚戚焉。台灣在ICT智慧電網、LED省電燈泡、太陽能板製造、家戶智慧電表等各方面,都有相當的基礎。但是,這方面的基礎要能擴散,就一定要取得關鍵零組件的產製優勢、或是系統營運服務的操作優勢。然而,究竟有多少廠商願意投入前述關鍵零件或系統營運的研發,就要看綠色能源與傳統油電能源的相對價格高低。當傳統石化油電價格越高,則綠色能源的使用與研發就越有吸引力、台灣廠商投入的意願就越高、而他們在這些方面就更能取得全球產業優勢。簡言之,傳統能源價格越低,就越不利於台灣綠色能源產業的發展,使我們原本具有的優勢,逐漸流失。
綜合上述,我們支持經濟部油電價格合理化,也認為中油台電應該停止目前變相補助油電價的政策。台灣絕非能源豐沛的地方,卻是在資通訊節能科技方面著有成績的國家。我們討論油電價格,絕不能在民粹氛圍中打轉,而要有產業前瞻、有節能目標、有使用者付費的理念堅持,絕對要讓油價電價發揮其市場訊息、引領資源調配的功能。紐約市長朱利安尼有句名言:在「做對的事」與「做討好人的事」之間,要選擇前者;而唯有做對的事,行政當局終究才能成功地討好人民。這些話是對經濟部的支持、也是給民粹式民意代表的棒喝。
全文網址:
油電價格偏低 社會成本沉重 | 社論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7010084.shtml#ixzz1rGxEj19b Power By udn.com
luopik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50)
以下摘自自由電子報--自由言論專欄: ◎ 周武榮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有左列情形者,得聲請解釋憲法: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可見,台北市政府於士林文林苑都更案件中,都發處行文內政部營建署,要求說明,都更條例是否違憲,根本就是卸責的做法。因為內政部營建署根本不是釋憲的機關,營建署回文是否違憲,根本不值得參考。台北市政府真的要是有肩膀,或是真有意願順利解決這個案件,直接聲請釋憲即可,而不是拿營建署當作墊腳石或擋劍牌!
我不相信台灣首都這麼大的政府體系,沒有一個了解釋憲程序的法律專業人員,台北市政府根本就是假借行文上級機關,來作為合理化未來拆遷行為的藉口。心理只想著怎麼強拆比較圓滿,不然既然知道有違憲的疑義,不會直接聲請釋憲,先停止所有行政程序嗎?那些眼淚看在我眼裡,覺得很噁心!
另外同法同條第二項規定,最高行政法院就其受理之案件,對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這是我國法律對於法院違憲審查權的特別規定。發生文林苑這種極具爭議的案件時,王家或訴訟代理人,應該特別提醒法官,或者具狀聲請法院停止訴訟,聲請釋憲,不過最好把釋憲聲請書幫法院寫好,否則以我個人的司法經驗,很難想像會有這麼認真用心的法官。
至於王家未來的救濟方式,既然主管機關及法院都不願意協助,只好自力救濟聲請釋憲,但請注意,聲請人如果只是主張法官在確定終局裁判中,認定事實、適用法令或者是法律見解不當,而沒有具體指出確定終局裁判,適用的哪一項「法令本身」,有如何牴觸憲法的疑義,是不合乎聲請要件的,這麼專業龐雜的釋憲責任,轉嫁到王家身上,真是辛苦你們了。到時候如果大法官們作出王家都更違憲,台北市政府跟最高行政法院不知道怎麼面對。(作者為執業律師)
luopik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08)
luopik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90)
聯合報╱社論
這兩則兩岸新聞引人矚目,不啻也向台灣朝野發出了強烈的警訊。
其中一則指出,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將劃定一些區域,由台灣市縣或機構規劃開發,或與大陸有關方面共同開發。另一則新聞則是,北京國台辦副主任鄭立中在台灣南部密集會見農漁民,並研議ECFA後續清單農漁產品的採購方案。
luopik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68)